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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老龄办
德州市财政局
德老办发[2009]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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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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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百岁老人增发长寿补贴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老龄办、财政局:
为体现对老年人的关怀,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市委、市政府确定,拟从2009年1月起,市级财政为每位百岁老年每月补贴60元,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60元。
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的发放管理按照鲁财社[2009]36号和德财社[2009]27号文件精神执行。望各县市区按照2008年底实有百岁老人数,迅速上报市老龄办。
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老龄工作 百岁老人 通知
德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