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免除90岁以上老人去逝后的基本丧葬费
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11月1日起,德州市政府决定对部分群众基本丧葬费实行“三免一减”政策。减免范围为:具有本市户籍县去世后到殡仪馆火化的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90岁以上老人、城乡低保对象。其中:90岁以上老人、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基本丧葬费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