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老龄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积极应对我市正在到来的老年人口增长高峰,促进我市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7月24日,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老龄工作的意见》。
文件要求:
一、正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迅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老龄工作,为有效应对正在到来的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奠定坚实基础。
二、采取有力措施,在重点工作上求突破。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后一个时期重点要努力实现“五个突破”:1、在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上求突破。2、在发展养老服务业上求突破。3、在农村老龄工作上求突破。4、在深化老有所为工作上求突破。5、在老龄宣传工作上求突破。
三、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下老龄事业社会化发展的大格局。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老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加强领导。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经常过问指导老龄工作,分管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老龄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涉老部门特别是老龄委成员单位,要明确目标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尽职尽责做好老龄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真正做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老龄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老龄事业发展的实际能力,推动老龄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区域经济文化高地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