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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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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老办发[200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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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老龄办等十一部门
《关于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
的 通 知
各县市区老龄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建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国税局、地税局,经济开发区、运河开发区:
经市领导同意,现将省老龄办等11部门《关于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尽快做出贯彻落实方案,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制定配套落实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尽快完成省里制定的到2012年,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一所老年人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农村80%的乡镇拥有一处多功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以上的行政村能够通过集体组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提高和改善我市广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德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州市教育局 德州市民政局
德州市财政局 德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建设委员会 德州市卫生局
德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德州市国家税务局 德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