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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心”助老惠老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张效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06月22 【字体: 】 

德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德老办发[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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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心”助老惠老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老龄办,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大中专院校,中央、省驻德各单位:

为认真配合实施省、市“银龄安康工程”,促进养老保障工作,进一步弘扬尊老、助老美德,促进全社会关心老人、关爱老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三心”助老惠老活动。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银龄安康工程”的主要内容

“银龄安康工程”是以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工程。保险期限为1年,每份保费10元,保险金额8000元,其中意外伤害死亡及残疾保险金额6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包括门诊和住院)。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投保对象为全市50周岁(含)以上至80周岁(含)的老年人。主要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包括:乘座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均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予以赔偿。因意外人身伤害引起的并发症除外。

二、“三心”助老惠老活动的主要方式

1、在社会各界倡导子女为父母尽孝心,为家中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

2、各级老龄办和基层老龄组织,重点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为老年人献爱心,向老年人赠送“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

3、倡导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表达对老年人的关心。

活动期间省、市相关新闻媒体将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积极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广泛宣传奖励。各县市区老龄办,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心”助老惠老活动,抓紧落实,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汇总登记,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办理情况汇总表

                  德州市老龄委办公室

                    2009526


 

“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办理情况汇总表

                                                         2009   

  

符合保险条件人数

实际办理

保险人数

办 理 方 式

办理份数

备注

 

 

 

 

 

 

 

 

 

 

 

 

 

 

 

 

 

 

 

 

 

 

 

 

 

 

 

 

 

 

 

 

 

 

 

 

注:办理方式分为子女购买、单位统一购买、社会捐赠或个人购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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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咨询:0534-2687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