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文 件
德老办发[200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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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心”助老惠老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老龄办,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大中专院校,中央、省驻德各单位:
为认真配合实施省、市“银龄安康工程”,促进养老保障工作,进一步弘扬尊老、助老美德,促进全社会关心老人、关爱老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三心”助老惠老活动。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银龄安康工程”的主要内容
“银龄安康工程”是以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工程。保险期限为1年,每份保费10元,保险金额8000元,其中意外伤害死亡及残疾保险金额6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包括门诊和住院)。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投保对象为全市50周岁(含)以上至80周岁(含)的老年人。主要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包括:乘座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均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予以赔偿。因意外人身伤害引起的并发症除外。
二、“三心”助老惠老活动的主要方式
1、在社会各界倡导子女为父母尽孝心,为家中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
2、各级老龄办和基层老龄组织,重点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为老年人献爱心,向老年人赠送“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
3、倡导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表达对老年人的关心。
活动期间省、市相关新闻媒体将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积极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广泛宣传奖励。各县市区老龄办,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心”助老惠老活动,抓紧落实,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汇总登记,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办理情况汇总表
德州市老龄委办公室
2009年5月26日
“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办理情况汇总表
200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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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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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保险条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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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办理
保险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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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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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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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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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办理方式分为子女购买、单位统一购买、社会捐赠或个人购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