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 州 市 老 龄 工 作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文 件
德老办发[2009]02号
关于上报省先进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老龄办:
现将省人事厅、省老龄办《关于开展全省老龄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鲁人发〔2008〕93号)转发给你们。此次表彰活动时间紧,评选表彰种类多。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真正把事迹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出来。通过评选活动的开展激励先进,推动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氛围。各县(市、区)选报省敬老模范单位,省敬老模范个人,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各一个,二等功、三等功各一人。上报所需要材料各一式六份及电子版,于3月15日前报市老龄办秘书科。
德州市人事局 德州市老龄办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