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老办发[2008]20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敬老月”活动的意见
各县(市、区)老龄办:
今年10月7日(农历九月初九)是我省第二十一个“老人节”。近日省老龄办下发通知,决定自9月7日至10月7日“老人节”期间在全省开展以“关心老人,促进和谐”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根据省老龄办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认真贯彻省老龄办通知精神。省老龄办《关于在老人节期间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鲁老办发[2008]27号)对“敬老月”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省“通知”精神,依据量力、可行、务实的原则,突出主题,创新活动形式,紧紧围绕老年人需求,结合“敬老月”活动与“老人节”庆祝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确保“敬老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掀起老龄宣传工作新高潮。“敬老月”期间,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尊老敬老的先进典型,宣传老年人对社会、对家庭的贡献和老有所为的先进典型,促进社会和谐,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光荣的舆论氛围。根据工作安排,市老龄办将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古贝春杯”第二届“德州市十大孝星”评选表彰活动。
三、掀起老年文体活动新高潮。今年“老人节”正值奥运会、残奥会胜利闭幕,为节日老年文体活动增添了新的内容。因此,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敬老月”期间的各种文体活动。组织老年人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奥运,抒发老年人情怀,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节日期间,市老龄委将举办“第三届中老年文艺汇演”,还将与德城区联合举办金婚庆典活动。
四、掀起全民敬老助老新高潮。各级、各部门要以“敬老月”为契机,积极开展为老年人献爱心、送温暖活动,掀起助老服务高潮。各级领导要带头走访慰问老年人。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要召开座谈会、茶话会,向老年人通报情况,征求他们意见和建议。各县(市、区)要在“敬老月”期间,对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规定及家庭赡养协议兑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积极引导各级志愿者组织开展敬老奉献志愿行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干休所、敬老院、社区居委会、老年公寓、孤寡老人家中义务劳动,组织医务、法律、社会、文艺志愿者在社区、敬老院等场所开展义诊、义演、保健咨询、心理咨询、维权服务等活动。
各县(市、区)对“敬老月”活动要及早准备、及早安排。开展活动情况请于10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报市老龄办宣教科。
联系电话:2687024
电子信箱:dzllw @126·com
德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八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敬老月 活动 意见
抄报:市委刘焕立副书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甲太,市政府康志民副市长
抄送: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中央、省驻德单位
德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2008年9月2日印发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