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老办发[2008]08号
关于举办全市
第三届中老年文艺会演的通知
各县(市、区)老龄办,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直驻德单位:
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繁荣老年文化艺术,展示老年人风采。市老龄办决定,在老人节期间,举办全市第三届老年文艺会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演节目和内容
(一) 这次会演要以喜庆奥运,万众一心、抗震救灾,振民族精神为主题,以繁荣老年文化事业,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节目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
(二) 节目形式:
1、歌舞;2、声乐(包括独唱、合唱、重唱);3、曲艺;4、小品;5、器乐;6、戏剧片段。
二、 演出组织方法
(一) 参演节目由各县(市、区)老龄办,市直部门,中央、省驻德单位自定,要优中选好,争取最好的节目参加会演。
(二) 县(市、区)限报三个节目,市直、中央、省驻德单位限报二个节目,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不能超过8分钟。对准备参演的节目,需报光盘或磁带,以便参演前会审。
(三) 参演节目报名表务于8月25日前报市老龄办秘书科。
三、 奖项设置
1、 演出奖项:最佳演出奖、优秀演出奖、创作奖;
2、 组织奖项:组织工作奖。
四、 要求
(一) 参演人员年龄不得小于50周岁,( 1958年12月31日前出生)
(二) 参演人员往返费用自理。
五、 组织领导
全市第三届老年文艺会演设会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老龄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
联系电话:2687024
联 系 人:金秀才
附:《德州市第三届老年文艺会演参演节目报名表》
德州市老龄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八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老龄工作 文艺会演 通知
报:市委副书记刘焕立,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甲太,市政府副市长康志民
抄: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夕阳红”合唱团,中老年艺术团
德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2008年8月1日
(共印60份)
德州市第三届老年文艺会演参赛节目报名表
报送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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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目 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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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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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演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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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演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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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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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电话: